Q.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夫婦在小孩出生時,應該辦什麼手續?
A. 父母皆是外國國籍時,孩子出生之後除了必須辦理「出生登記」外,還得申請「在留資格」,不然會成為非法滯留.
1. 辦理出生登記(出生届)
在出生後14天內到市役所(市鎮鄉公所)辦理出生登記,並且領取「出生届受理証明書」。
2. 申請護照
向小孩國籍的在日大使館(領事館)提出「出生届」和「護照發行申請」
此步驟在(2)之前辦理也是可以的。也可以申請「在留資格」後申請護照。
3. 取得孩子的在留資格
如果父母雙方都是外國人,孩子自然是外國國籍,須在出生之日起 30 天內到管轄地的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文件申請「在留資格」。
(出生之日起 60 天內已出境,並且不打算再入境時,則無需申請「在留資格」。)
【需要文件】
・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書
・可證明出生的文件(出生届受理証明書、母子手冊等)
・有記載全家人員(包含小孩)的住民票
・小孩的護照正本(無法及時申請到護照也可之後再提出)
・父母的在留卡和護照影本
・扶養者的職業和收入證明 (在職証明書、住民税的課稅・納稅証明書)